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
经研究,今年我厅将开展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重点
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范围是:基础教育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从事教育教学(含研究生、本科、职业院校)工作的个人及单位,在教书育人、课程与教学改革、教学评价、教材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基础教育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中取得的教学成果。奖励的重点是在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成果。在相同条件下,经立项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和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二、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奖励数额
(一)基础教育层次:特等奖5项、一等奖15项、二等奖30项左右;
(二)中职层次:一等奖6项、二等奖20项左右;
(三)高职层次(含职教本科):特等奖2项、一等奖30项、二等奖70项左右;
(四)本科层次:特等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90项左右;
(五)研究生层次:特等奖2项、一等奖30项、二等奖40项左右。
四、评审方式
1.基础教育层次教学成果初评和终审均实行纸质材料会议评审。
2.职业教育(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层次先网络初评,后会议终审。
五、申请、推荐程序
各地基础教育学校、中职院校成果主要完成者向所在设区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向省教育厅限额推荐。省属中等专业学校、高职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相关省直单位成果主要完成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向省教育厅限额推荐(见附件1)。现任校领导牵头成果推荐数量应控制在推荐总数的30%以内。今后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将进行动态调整,名额分配综合考虑学校办学基础、往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获奖数量等多项因素。
六、工作要求
1.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
2.严格工作纪律。推荐、评审等各环节,做到利益相关人员主动回避,评审过程信息严格保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拟推荐成果要通过推荐单位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网络填报事宜
(一)网络账号获取。请各推荐单位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教学成果奖申报,并作为本校“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数据填报系统(网址:https://jxcgj.jxedu.gov.cn/TB/Default.aspx)”的管理员加入教学成果奖填报咨询群(QQ群号:230534503)。管理员加入QQ群后询问获得本校的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报材料上传。各管理员登录“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数据填报系统(https://jxcgj.jxedu.gov.cn/TB/Default.aspx)”后,进入“填报”栏目,点击“我填报的数据”,再点击“下载成果完成人填报窗口网址”,根据下载文档“填报窗口网址”(见附件2),交由教学成果奖项目负责人独立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稿。
(三)网络填报内容。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电子稿材料:
1.《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PDF格式,不超过100M);
2.《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PDF格式,不超过100M);
3.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PDF格式,不超过100M);
上传完成以后,可在线浏览申报文件。
(四)网络填报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补报。
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层次的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分别由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实施。
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3)、《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4)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稿一式二份具函寄(送)。
1.基础教育层次申请材料以纸质材料形式报送至: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地址: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2101室,联系人:杨冬华,联系电话:0791-86765135;
2.职业教育(中职、高职)、本科层次申请材料报送至: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老物理楼三楼,联系人:周礼芳,电话:0791-88506263;
3.研究生层次申请材料报送至: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地址: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楼四楼415室;联系人:姜海燕;电话:0791-83969337。
以上纸质材料应与网上填报材料完全一致。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请各地各校填写《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加盖校公章扫描版和可编辑word版电子稿,基础教育层次发至:573385255@qq.com;职业教育(中职、高职)层次发至:578627157@qq.com ;本科层次发至:1604630558@qq.com ;研究生层次发至:11741077@qq.com。
请各推荐单位按照相应类别奖励办法(见附件6、7、8、9)做好推荐工作。
附件1-9(推荐名额表).docx
1.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表
2.申报成果上传页面图示
3.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4.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5.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6.江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试行)
7.江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8.江西省高等学校(本科层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9.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江西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30日